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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1278  更新时间:2023/10/12 14:09:14  文章录入:admin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网巡线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公司的供水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管网巡线人员对本公司供水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工作。

3. 职责

3.1 管网和技术部:巡线员负责供水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3.2 稽查部

3.2.1 负责施工监督,及时对发现危及管道安全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安全告知书(明确管材、管径、义务和责任,提供管线示意图)并现场指位。

3.2.2 负责对管网“圈压埋占”行为发送管网占压告知书(明确管材、管径、管位、风险、责任和义务等)。

3.2.3 负责做好管道保护宣传工作,配合相关人员进行管线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

3.3 管网维护部:负责供水管网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重要管线和一般管线的识别和巡线周期及计划

4.1.1 重要管线:DN300以上管线和管线使用年限超过30年、管材老旧及易爆管线,含所属管线上的附属设施(如:阀门井,消火栓等)。巡线周期为5天。

4.1.2 一般管线:DN(100-300)(含)管道以及DN(300-600)管道里面的非重要管线,含所属管线上的附属设施(如:阀门井,消火栓等)。巡线周期为15天。

4.1.3 加强对危及较大管道安全的重点拆迁区域、在施工地的巡视。

4.1.4 DN100以下管道多为居民入户分支管道,数量庞大,一般漏量较少,暂不列入巡线范围。

4.1.5  巡线班根据管网运行情况,按照重要管线和一般管线的巡线周期制定巡线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在巡线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到位。

4.2 巡线内容

4.2.1 管道

4.2.1.1 检查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是否有危害供水管道安全的作业,有无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

4.2.1.2 检查管道周边是否漏水(明漏)、路面是否完好,有无塌陷或开挖等现象。

4.2.1.3 检查管线标识牌是否齐全完好。

4.2.1.4 检查管道穿越公路、铁路、河流等防护工程是否良好,穿越处是否完好、标志桩是否完好。

4.2.1.5 检查管道是否有裸露,裸露段防腐层是否完好。

4.2.2 井室(包含阀门井、流量计井等)

4.2.2.1 检查井盖是否损坏或缺失。

4.2.2.2 检查井室上面或周边是否堆放有杂物、井室是否有被占压的情况。

4.2.2.3 阀门井周边有无漏水现象。

4.2.3 市政消火栓

4.2.3.1 检查消火栓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4.2.3.2 检查消火栓是否损坏、缺失等。

4.2.3.3 检查消火栓是否存在偷盗用水的现象(铅封是否完好,损坏及时补上)。

4.3 巡线要求

4.3.1 巡线员应清楚所辖范围管线的走向、埋深、规格以及材质;熟悉阀门井内阀门、流量计型号;熟悉阀门所控制的区域;熟悉管线周围的地形及管线占压程度,以及市政消防栓的分布情况。加强与公司各部门、市政相关部门、施工单位和其他市政管线权属单位的沟通和联系。 

4.3.2 巡线员每天须如实填写巡线记录,字迹要工整、认真,写明巡线路段、巡线内容和巡线时间等。巡检时要如实填写巡检记录表,每月底书面上报巡检情况。

4.3.3 巡线员在巡视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和安全反光背心,带好井钩等必备工具。

4.3.4 巡线员需保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

4.3.5 巡线员发现管线漏水、井盖缺失、铅封损坏、监控仪表问题、消防栓缺失或损坏等问题报管网维护部处理。

4.3.6 发现可能威胁管线安全运行的施工,应及时通知稽查部与施工者或施工负责人沟通,告知施工方供水管线走向、管材和管径等信息,明确管线保护范围,并向施工单位送达施工安全告知书。稽查部建立并动态更新在施工地台账。

4.3.7 巡线员发现破坏供水设施、井室被占压或填埋、违章用水、偷盗水等及时通知稽查部处理。稽查部建立并动态更新管网占压台账(台账中需包含历史占压)。

5. 参考相关文件

5.1《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

6. 附则

6.1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行业和集团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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