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凯里北控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5147 更新时间:2020/2/18 19:20:48 文章录入:admin |
|
凯里北控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1.目的 为能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确保出水、管网水质达到国家《生活用水标准》(GB5749-2006),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水污染报告制度。 2.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编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凯里北控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 本制度适用于凯里北控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3.责任主体 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等工作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4.1.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4.1.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4.1.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1.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人员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4.1.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4.2工作要求 4.2.1要督促供水单位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4.2.2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水单位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 4.2.3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报送检测和处理报告,若系水源、传染性疾病引起的突发性供水事件,应同时报应急、水务、自然生态、卫生等部门。报告时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5)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2.4在水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各部门及管理人员要明确职责,及时采取有效的监测和调度措施,控制污染事故影响,减少损失。 4.2.5污染事件处理结束后,应立即恢复正常供水。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提交事故总结报告。 4.2.6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水污染事故。 5.附则 5.1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地方、行业和北控水务集团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5.2 本制度由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