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有效控制本公司管网漏失,多渠道发现漏水,鼓励广大市民踊跃报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凯里北控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3.职责
3.1开展有奖报漏工作,设置有奖报漏管理职能,配置相关人员,负责取证查实和奖励工作,并负责制定、修改奖励办法。
3.2 应另设有奖报漏监督职能,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奖励的执行情况,对工作人员在执行奖励中有徇私舞弊等相关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受理报漏人的申诉。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管理总则
4.1.1 奖励对象是第一报漏人。
4.1.2 报漏人对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不含表后设施)漏水的信息,经供水企业取证查实,予以奖励。
4.2 报漏信息登记
4.2.1 在接到报漏电话后,应详细询问报漏人的情况和供水设施漏损的地点。如:询问报漏人的姓名、漏损的具体地点等相关信息,转管网管理部门处理。
4.2.2 对来信、来访、新闻报道、上级信访、上级领导交办以及公司其他职能部门获取的线索,由管网维修部门负责登记、汇总、核实。
4.2.3 接到报漏信息时,除记录报漏信息外,还应告知报漏人奖励制度。
4.3 奖励及标准
4.3.1 对报漏人员(市民、含本公司员工,但不含测漏人员、抄表人员和管网维修人员),情况属实的按漏水管径给予同管径对应管径奖励(即DN15奖励15元,DN20奖励20元,以此类推),报漏电话96015(评奖唯一指定电话)。
4.3.2 对提供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不含表后设施)爆管、漏水信息的,严格核实后以报漏时间为第一人的作为奖励对象,调查中同一地点发现新漏点的,不再另行给予奖励。
4.4 奖励实施细则
4.4.1 成立奖励审批小组,由客户服务管理部门、稽查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
4.4.2 奖金兑现方法
4.4.2.1 客户服务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是奖金兑现的执行部门。
4.4.2.2 奖金兑现实行一案一结。
4.4.2.3 客户服务管理部门按规定确认奖励金额和奖励对象后,填写有奖报漏奖励申请表报奖励审批小组。
4.4.2.4 奖励审批小组审批同意后,财务管理部门凭奖励申请表,通知受奖励人员 5 个工作日后, 90 个工作日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奖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4.2.5 受奖人对奖金数额有异议的,可向稽查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由奖励审批小组负责复审并给予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