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人持业务办理申请、身份证及本月发票到供水服务中心办理,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过户业务需结清水费,并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
2、报停业务 报停户头保留一年,超过一年后重新按新装业务办理;
3、恢复用水 报停用户恢复用水需带上身份证原件、报停申请及恢复用水申请前往办理,3个工作日内恢复供水;
4、增容业务 用户须持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户头持单位证明)到供水服务中心办理,经勘查符合增容规定,办理手续后3日内进场施工;
5、移表、销户业务 用户带上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申请到供水服务中心办理,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供水服务中心:8221617 安装队:8221175